自由容器
专利纠纷维权

一、发生专利纠纷怎么维权

(一)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二)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

(三)行政裁决或协调

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四)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二、专利侵权的处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大多数专利纠纷的产生都是围绕专利侵权展开的,此时侵权人的行为无疑会对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作为专利权人平时就要清楚该怎么保护自己的专利,另外出现专利侵权事件,也要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利维权
自由容器(1)-副本1
专利原告代理
专利维权可以维护既得权益: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对被控侵权的指控不一定成立,在商业中侵权诉讼往往作为一种商业策略,专利侵权对抗就是维护自己既得权益。挽回企业声誉:市面上很多假冒伪劣产品,会冲击品牌形象,会对企业的品牌、声誉带来负面的影响,正确的维权不仅可以免除侵权赔偿还可以为企业挽回企业声誉。
为什么企业要专利维权
维护既得权益
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对被控侵权的指控不一定成立,在商业中侵权诉讼往往作为一种商业策略,专利侵权对抗就是维护自己既得权益。
挽回企业声誉
市面上很多假冒伪劣产品,会冲击品牌形象,会对企业的品牌、声誉带来负面的影响,正确的维权不仅可以免除侵权赔偿还可以为企业挽回企业声誉。
强化企业管理

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维护可以遏制潜在侵权行为发生,也可以在侵权对抗中维护自己权益,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专利研究顾问
专利研究顾问应该给客户专利提前布局,做到兵马未动,专利先行,做到真正的专利优势打头阵。专利雷区预警,进入一个新市场,新行业,总有专利老虎在前方。专利地雷拆除,当遇到专利阻挡,帮助客户分析对方专利,找出漏洞,制定新专利。
专利研究顾问应该给客户做什么
专利提前布局
做到兵马未动,专利先行,做到真正的专利优势打头阵
专利雷区预警
进入一个新市场,新行业,总有专利老虎在前方
专利地雷拆除
当遇到专利阻挡,帮助客户分析对方专利,找出漏洞,制定新专利。
自由容器
专利侵权司法诉讼抗辩
通过对比研究,如果自己实施的行为确属侵犯了他人专利权,应主动承认错误,以求得谅解,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矛盾加以解决;如果不属于侵犯专利权或对方的专利权并无专利性可言,可采取其他相应的对策。
诉讼抗辩的相应的对策
利用和解或调解
如果确属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自己又仍想实施该专利技术,最明智的办法是主动与对方和解。如果专利权人已提出诉讼,也可以在法庭上主动提出调解方案,尽量同对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理反驳
如果确认自己企业根本未侵权,就应据理反驳。在有些情况下,从形式上看似乎侵权,但实际上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侵权例外的情况,仍旧可以依法对侵权指控进行反驳。
利用专利权无效程序
专利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定的程序审批产生的。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批过程中,不可能做到绝对全面严格的审查。同时还有其他一些主、客观原因,使得已批准的专利权中有极少数不符合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这是在所难免的。


专利维权联系电话:13777092292     联系人:胡先生
专利无效答辩
当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意味着专利权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我方可代理专利权人积极应对无效宣告请求,出庭口审进行专利权无效答辩,为专利权人维持专利权的稳定。
一个授权专利,如果他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要求撤销该专利。无效答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专利权进行的答辩。
在线地图
自由容器-副本1
打假/维权

邦越打假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热 线:400-6819-007 (24小时服务)
联系人:胡先生
总 机:0574-87241215
手 机:13777092292
Q Q:470471186
邮 箱:zjby007@163.com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园二期9号楼
网 站:www.zj426.net
联系我们/CONTACT US